食品品保人員從「知道」到「做到」法規資訊之鏈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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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法規與標準

當食品工廠的品保人員站在法規與實務的十字路口,既要面對內部的生產節奏與部門運作,又要追蹤外部的法規變化與客戶要求,「兼容並蓄」不再是一種理想,而是一種生存必要的能力。食品法規的變化頻繁且技術性高,例如食品藥物管理署(TFDA)、農業部(原農委會)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單位會定期公布新法令、新公告或修正項目,包含食品良好衛生規範(GHP)修正、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與限量標準、包裝標示規範變更(如過敏原、營養標示格式)與食品器具、容器包裝的材料與溶出試驗標準等,這些公告通常由品保部門第一線接觸、主動追蹤,但若僅止於「知道」,卻無法讓整個工廠管理系統跟上更新,問題往往不在「不符合法規」,而是制度與執行有資訊斷鏈狀況。
 
許多食品工廠的HACCP、ISO 22000、FSSC 22000等系統文件,每年都進行內部稽核與管理審查,如果負責人員不熟悉法規動態,可能仍維持舊版本或引用已廢止的食安法規標準,例如食品添加物使用標準更新後,製程中實際已改為「複方調味劑」,但管制計畫仍寫原單一添加物,導致稽核查核時被質疑控制點不一致。另外,即使文件已更新發行,若未同步教育訓練,現場操作員可能因習慣舊流程而未改變作法,導致新版文件記錄要求與現場狀況不一致,例如新增「供應商每年至少需提供溶出試驗報告」,但採購部未內化此要求於採購合約,仍照舊接收未提供溶出報告之PET瓶胚。最常發生部分中小型食品企業的高層管理者,他認為這些法規只是形式,或抱持沒人查就不用改變的心態,導致品保人員即使努力推動,也無資源、無預算、無授權,例如食品標示規範更新須改包裝版面,但營運端為了省成本不願重製標籤,寧願冒風險繼續沿用舊版。
 
食品法規不會因為我們不了解而變慢執法日程,但內部協調若無品保人員的主動穿針引線,企業可能早已在不自覺中,偏離合法與安全衛生的軌道,當法規更新後,從「知道」至「做到」之間,建議透過以下四步驟降低管理失誤之風險:
 
步驟一 追蹤:
建立制度化的法規監控機制,訂閱TFDA、標準檢驗局等單位的公告Email,每月由品保單位彙整法規變動快訊,通報各管理層與部門,建立法規追蹤與影響評估表。
 
步驟二 分析:
確認被影響之流程與單位,將法規條文轉換為實際作業語言與溝通話術,如「須保留批號紀錄」、「倉儲紀錄表需新增批號欄位」,列出受影響流程、文件、設備、紀錄表單與負責部門。
 
步驟三 行動:
同步進行作業流程修訂與教育訓練活動,召開法規轉換行動會議,由品保說明法規、各部門提出作業差距與修正計畫,配合內部文件修訂SOP、記錄表與標籤等,實施針對性的教育訓練與考核。
 
步驟四 確認:
導入檢查制度與兩個月內實施內部稽核,品保部門針對新要求做落實追查稽核,列入年度部門管理者查核,視為年度KPI指標之一,稽核結果視情節進行獎懲或改善。
 
品保人員不以「制度」作為壓力的施加者,而是以「預防與信任」為出發點,推動潛在食安風險的透明化與作業的標準化,法規的更新與客戶的要求越來越嚴謹與即時,制度設計與執行已不再只是應付稽核的工具,而是企業穩定運作、維護市場信譽的基本,呼籲食品企業高階經營者珍惜具深度專業的品保人員,他們必須具備足夠的系統思維與溝通能力,不然就要儘速規劃培養適任之品保人員,如此才能將冰冷死板的法條,轉化為現場員工可以理解、能接受並願意落實的日常作業規範。